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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哪些情况下要做引产术
来源:郑州市医大医院    

  

    孕妇哪些情况下要做引产术?对此可能有许多的女性朋友们并不是十分的清楚,不知道在哪些情况之下必须要进行引产手术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听听医大医院医大医院医生对此做出的介绍吧。
 
    妇女妊娠28周后,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,必须终止妊娠,实施引产手术。
 
    这里所谓的特殊原因,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:
 
    1.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 
    2.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 
    3.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 
    4.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 
    5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 
    6.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,也需立即引产。
 
    通过以上医生对于孕妇哪些情况下要做引产术的介绍之后,大家应该清楚,如果出现哪些症状需要进行引产手术了吧。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,也可以随时与本院的在线服务医生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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